督促檢查全市各相關部門對上級交辦信訪案件的辦理情況,審核案件的處理結果,協調跨地區、跨部門信訪案件的處理,調查處理重要信訪案件,向上級機關和領導同志反饋案件處理結果,檢查指導全市各相關部門信訪事項辦理情況,提出改進工作、完善政策和追究責任的建議,審核中央、省級和市級專項信訪救助資金的使用情況,受理應由市政府復查復核的信訪事項,協助相關部門形成信訪事項復查復核意見,并提交市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委員會審核,負責市級信訪事項評查委員會的綜合協調工作,承擔有關行政信息公開、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。